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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不让放烟花爆竹的原因
安全隐患:
烟花爆竹的燃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。它们含有易燃易爆物质,一旦操作不当或遇到外部因素(如高温、明火等),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,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,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。
环境污染:
烟花爆竹的燃放会产生大量的空气污染物,如二氧化碳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、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,以及PM2.5、PM10等颗粒物,严重污染空气,影响环境质量。
烟花爆竹的燃放还会产生大量的噪音污染,对人们的听觉健康产生不良影响。
据估算,一个含火药1.2千克的烟花大约会带来0.59千克的碳排放,相当于小型汽油客车行驶4公里的碳排放。
资源浪费:
烟花爆竹的燃放是一种资源浪费。它们在短时间内释放能量,产生短暂的光彩和声音,但随后留下的只是废气和垃圾,没有实际的利用价值。
社会影响:
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,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,如火灾事故、人员伤亡、交通堵塞等。
法规规定: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、车站、码头、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等地点燃放烟花爆竹。
综上所述,不让放烟花爆竹的原因主要是出于安全、环保、资源节约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考虑。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,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和监管,减少其燃放带来的负面影响。